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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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询价采购2023年社会科普责任评估项目服务供应商的邀请函

日期:2023-10-30 14:08:25 查看:3920

 为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评估科普工作绩效,助推全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杭州市科协决定采取询价采购服务供应商的方式,委托实施杭州市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项目。现就询价采购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杭科普2023-01012。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

(三)预算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执行地点:杭州市域范围内。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二、采购形式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根据《杭州市科协科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面向社会自行公开询价采购。

三、项目服务内容与指标要求

(一)实施主要依据:《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科协〔2017〕3号)等有关条款和精神。本邀请函所涉文件材料可通过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hkx.org.cn/)或市科协指定的途径下载获取。

(二)制定项目计划。在市科协的指导下,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执行团队,提交具体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等。
(三)选定评估对象。本次科普责任评估对象共8类,每类在全市范围内各抽选10家单位受评,共80家单位。

1.市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2.市级科技(科普)场馆、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

3.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等;
4.市属中小学校;

5.市属医院等医疗机构;

6.市属企业、园区等;

7.市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

8.公园、机场、车站、码头、地铁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

具体受评对象一般由其相应的主管单位按照一定的抽样方法研究确定。主管单位较多或不确定的,由服务供应商按典型调查统计方法随机抽选确定。

(四)逐一开展评估。评估一般综合采用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登门面访法等进行,主要对各受评对象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科普要素能力建设、履行科普责任情况及其科普工作成效等情况,逐一开展评估(主要评估指标见附件1)。

(五)提交评估成果。最终评估成果主要为书面评估报告,包括总体书面评估报告和8个分类书面评估报告。总体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开展的基本情况、项目及执行的基本情况、工作建议、评估结果等,评估结果按照A、B、C、D进行等次分类。整体评估报告通过一定审核备案程序后将向社会公布。各分类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开展的基本情况、项目及执行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分类报告及其全部评估数据资料将提供给相应主管单位。

(六)各评估报告的内容应该客观、公正,结构应该规范、完整,语言表述简练、清晰。服务供应商撰写完成评估报告后,应以评估报告(初稿)的形式,就初步评估结果与受评对象进行沟通,征询受评对象意见;必要时参加本次评估成果利用相关研讨会、媒体记者会等,对评估情况进行说明,及时回答公众有关质疑等。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杭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必要的资格条件和一定的社会评估或科技科普类活动承接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的科技科普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不存在曾承接过我会科普项目但未能按时结题或整改不及时的现象;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质条件和要求,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声明等,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申报事项

(一)本邀请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材料和资格材料,全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若到期,项目申报单位不足3家,申报有效期将延长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杭州市科协科普委托项目服务供应商采购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照复印件、已实施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谢绝来访。我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申报书进行评审。最终不论申报成交与否,全部资料一概不退回。

(三)杭州市科协将同中标的服务供应商签订《杭州市科协科普委托项目服务协议书(模板)》(见附件3),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即表示原则认可并接受该模板协议书条款。

(四)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99号杭州科协大楼1311室。

(五)项目解释权归属杭州市科协。

联系人:许志军,电话89587228。


          

                    

附件:1.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科普责任评估标准.docx

             2.杭州市科协2023年科普委托项目服务供应商采购申报书.docx

             3.杭州市科协科普委托项目服务协议书(模板).doc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