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科协、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杭科协〔2013〕49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的建站单位核拨资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绩效明显并考核合格的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市本级给予每家工作站一次性资助50万元。浙江贝达药业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杭州图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浙委人办〔2013〕7号、浙委人办〔2014〕7号),给予每家工作站配套资助30万元。
二、本次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经费共计510万元,其中: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经费共计300万元,各区、县(市)按1:1比例进行配套;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经费210万元。
三、市属单位的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建站单位。区属单位的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资助资金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列市本级2014年度“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科目,各区财政局作“暂存款”处理。
四、各区、县(市)财政局根据本文件,在收到市级资助资金后应及时将市级资助资金与区配套资金一并拨付至各受建站单位。
联系单位:杭州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85155006
附件: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情况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2014年7月28日